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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4-3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攀文;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共计代表股份261,919,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37%。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61,792,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6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余彦霖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01%;反对 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9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攀文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6,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01%;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9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052,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高攀文、孟军梅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919,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林迪、余彦霖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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