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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1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北京时间11:0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9月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

  关联监事马斌先生、马建伟女士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监事马斌先生、马建伟女士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9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6月1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6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6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5日、2022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6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7日、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9月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孙建斌先生、杨青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监事马斌先生、马建伟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同意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的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8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北京时间10:3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彩红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2票。

  关联董事孙建斌先生、杨青女士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9月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9月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0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1日 12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1日

  至2024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城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所持证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6月7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南巷1号百花村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琴琴、韩丽娟

  联系电话:0991-2356600

  传    真:0991-2356601

  信函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南巷1号百花村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2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长郑彩红女士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赵琴琴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华阳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与康缘华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礼华生物与康缘华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张孝清先生,其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0,006,775股。

  公司股东张孝清先生于2022年7月6日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51%下降至4.99%,截至2022年年末,张孝清先生持股比例为4.4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作为曾经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关联自然人,张孝清先生自2022年7月6日—2023年7月5日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张孝清先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比例超过2/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玉玲、李莎、周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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