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东南区65栋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的总股本为94,326,91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51,808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麟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谢长勇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报告》;
2、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 苏州工业园区智禹东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表决权的1,465,531股,苏州智禹淼森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表决权的578,458股,以上均不计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琦、赵龙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东微半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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