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月25日,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2024年1月26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57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次事项已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为更好地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并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经审慎研究后决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24-008号公告。
(二)截至目前,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980,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50%,回购最高价格26.5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6.29元/股,回购均价20.1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8,000.6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四)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980,2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50%,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19 证券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3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陈庆军、李世光、独立董事杜君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石明鑫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9、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议案8、11、1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冯诚、王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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