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768号4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出席情况
3、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出席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健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刘信义先生、管蔚女士、钟茂军先生、陈华先生、孙明辉先生、张满华先生、张义澎先生、安洪军先生,独立董事丁玮先生、浦永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沈赟先生、左志鹏先生、邵良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喻健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3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0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逐项表决)
6.01、 议案名称: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2、 议案名称: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3、 议案名称: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04、 议案名称: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A股、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0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逐项表决)
9.01、 议案名称:发行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6、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7、 议案名称:担保及其他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8、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9、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0、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1、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2、 议案名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3、 议案名称: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4、 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8、9、1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况如下:
在表决议案6.01和10时,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在表决议案6.02时,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在表决议案6.03时,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牟坚、刘雪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 报备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601211 股票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4-03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章程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拟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之日起,所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gtja.com)。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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