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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8号楼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二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泉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11项、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第5、6、8、10、11、12、14项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艳利、张晓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2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591,000股,其中1,795,500股由原来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剩余1,795,500股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22,333,313股变更为720,537,813股,注册资本将由722,333,313元变更为720,537,813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2024-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8号楼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1层。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7月5日,9:30-11:30、1: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潘勇

  4、联系电话:010-63729108

  5、传真:010-68438814

  6、邮政编码:100070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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