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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5:10在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公司总部6号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6日以邮件或者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推举申屠德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周纪昌先生、金迎春女士、董事李勇先生以视频会议形式参会,董事杨剑先生、黄建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申屠德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1.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申屠德进先生、杨剑先生、李海瑛女士、周纪昌先生、徐荣桥先生、李勇先生、刘文鹏先生,召集人为申屠德进先生。

  2.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赵敏女士、周纪昌先生、徐荣桥先生、金迎春女士,召集人为赵敏女士。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徐荣桥先生、金迎春女士、赵敏女士、李勇先生,召集人为徐荣桥先生。

  4.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金迎春女士、徐荣桥先生、黄建樟先生,召集人为金迎春女士。

  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杨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武可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赵军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赵军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赵军伟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1-8756 9352

  电子邮箱:ir@zjjiaok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

  (六)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聘任林楠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聘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林楠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1-8756 9352

  电子邮箱:ir@zjjiaok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议案一、议案二至议案六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七)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同意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津贴定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九)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等相关人员简历

  申屠德进:男,197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第四公路工程队技术员、工区主任、项目副经理,浙江省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常山205国道改建B标、申嘉湖J3标项目经理,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五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金筑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申屠德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汇众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94,194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经查询,申屠德进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剑:男,1970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交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科员、主任、董事会秘书、党办主任、总经济师,浙江省宏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浙江通途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支部书记,浙江杭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安全部经理、党群工作部主任,浙江浙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工会工委副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副经理、交通投资部副总经理、高速公路管理部副总经理、安全监督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浙江交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杨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经查询,杨剑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武可爽:男,1970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第三公路工程队技术员、工区技术员、工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兼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四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任绍兴柯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兼任绍兴柯桥杭金衢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武可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汇众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22,265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经查询,武可爽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军伟:男,1978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工程设计部干部,浙江保监局机构处、财产保险监管处干部、财产保险监管处副主任科员、财产保险监管处监管一科科长、统计研究处综合科科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文秘科科长、统计研究处处长助理、副处长,浙江银保监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处副处长,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董事,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赵军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经查询,赵军伟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军伟先生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职业素养,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林楠芳:女,199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江山化工证券事务专员,盾安环境、海峡创新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林楠芳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于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林楠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经查询,林楠芳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5:35在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公司总部6号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6日以邮件或者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推举监事颜勇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邓娴颖女士、周中军先生、孙华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邓娴颖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邓娴颖女士、周中军先生、孙华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 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邓娴颖:女,198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200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团工委书记(中层副职级)、工会副主席,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查二组组长,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邓娴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情形;经查询,邓娴颖女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提供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533,8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6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10,7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76%;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513,0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6.14%。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浙江交工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更好地推动下属公司及部分新设立参股公司的快速发展,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拟对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33,845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上述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

  因本次被担保方中,浙江开化路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均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通集团”)控股子公司,省交通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开化路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为确定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子公司浙江交工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被担保方各股东应当按照股比提供担保,其他股东确实无法提供担保的,应当就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的超股比担保提供有效的反担保。若其他股东不能按照股比提供担保或无法提供有效反担保,浙江交工不得为其提供担保。浙江交工提供关联担保的,浙江交工要求其他股东提供有效反担保,如其他股东不提供有效反担保,浙江交工不得为其提供关联担保。

  3. 担保贷款期限:短期融资的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下属公司及部分参股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且无担保逾期情形。本次担保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子公司浙江交工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33,8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6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额度为10,7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76%。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 投保人: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 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险费: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保险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的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续保或者重新投保无需另行审议,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此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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