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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5月21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董事会8名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会议同意修订《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1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24年5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中,议案2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5、议案9-1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考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30日和2024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协议转让长江证券股份的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2)议案7-9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控股股东,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能投)、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因此,三峡集团、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等关联股东将对议案7-9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2日。

  3.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投票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             持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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