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智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3,965,5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3.631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13,964,7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43.63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8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0.000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61,64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1.440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审议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审议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议案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议案6.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7. 审议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议案8.00 《关于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9.逐项审议议案9.00 《关于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
议案9.01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9.02 《与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
议案9.03 《与公司股东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10.审议议案10.00《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业务计划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红军、鲁放;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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