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
(1)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星期二)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友阿总部大厦13楼1301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9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子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06,95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895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1,527,7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00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24,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91%。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7名(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03,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665%。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注:百分比差额为四舍五入导致)。
1、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暨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1,598,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46%;反对5,353,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5、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8.1 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2 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3 监事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0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750%;反对443,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2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508,0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9%;反对443,8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通过。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1 候选人:胡子敬先生,赞成406,462,0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6%,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候选人:胡硕先生,赞成406,464,0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候选人:陈学文先生,赞成406,460,1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2%,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候选人:龙桂元女士,赞成406,495,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7%,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胡子敬先生,赞成6,013,3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678%。
10.2 候选人:胡硕先生,赞成6,015,3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984%。
10.3 候选人:陈学文先生,赞成6,011,4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88%。
10.4 候选人:龙桂元女士,赞成6,046,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752%。
11、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1 候选人:谭光军先生,赞成406,460,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候选人:杨迪航先生,赞成406,460,0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候选人:汪峥嵘女士,赞成406,460,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1.1 候选人:谭光军先生,赞成6,011,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70%。
11.2 候选人:杨迪航先生,赞成6,011,3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70%。
11.3 候选人:汪峥嵘女士,赞成6,011,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4370%。
以上7位当选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2、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2.1 候选人:谢红波女士,赞成406,460,0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 候选人:刘立坚,赞成406,460,0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1%,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2.1 候选人:谢红波女士,赞成6,011,30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70%。
12.2 候选人:刘立坚,赞成6,011,3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70%。
以上2位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达代炎,黎雪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4-030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5月21日在友阿总部大厦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05月1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到监事为3人,实到人数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谢红波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一、审议关于选举谢红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谢红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阿波罗商业城百货柜柜长,阿波罗商业广场经理办副主任,湖南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团购部副经理、经理、资深经理、团总支书记,公司团委书记、政治部部长。现任公司大宗业务分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红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谢红波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5月22日
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4-02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5月21日下午在友阿总部大厦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05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为7人,实到人数7人,含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胡子敬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胡子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选举胡子敬先生,杨迪航先生、汪峥嵘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胡子敬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选举杨迪航先生、胡子敬先生、谭光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杨迪航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选举汪峥嵘女士、胡子敬先生、谭光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汪峥嵘女士为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谭光军先生、胡子敬先生、汪峥嵘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谭光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中杨迪航先生、胡子敬先生、谭光军先生、汪峥嵘女士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胡硕先生为公司总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聘任胡硕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2)聘任龙桂元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聘任龙桂元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3)聘任崔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聘任崔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4)聘任薛宏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聘任薛宏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5)聘任陈学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聘任陈学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聘任江南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聘任高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6、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相关审批权限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董事会有权审批公司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授信事项。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公司向银行或非银行机构的融资、授信事项。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22日
附件:
1、胡子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00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人民鞋店副经理、南门口百货大楼经理、长沙友谊华侨公司经理、湖南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长沙阿波罗商业城总经理、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阿控股”)总裁、本公司总裁。现任友阿控股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湖南友阿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友阿云商网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常德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德友阿国际广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邵阳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友阿小北湖有机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聚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友阿奥莱城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友阿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汨罗民泰恒生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汨罗友阿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八爪鱼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胡子敬先生通过持有控股股东友阿控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4.60%的股份。胡子敬先生与公司总裁胡硕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子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胡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4月出生,英国牛津大学博士,曾任本公司副总裁、营运总监、品牌招商事业部总经理、友谊商城总经理,湖南友阿云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友阿控股董事,湖南友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友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友阿奥莱城商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友阿便利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八爪鱼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汉悦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省友阿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友阿智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友阿企友购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友阿硕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汨罗民泰恒生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八爪鱼跨境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友阿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沙芙蓉区友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胡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硕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胡子敬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龙桂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湖南长沙友谊(集团)公司会计主管、友阿控股经营管理中心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长沙市芙蓉区友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友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监事,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友阿云商网络有限公司监事,湖南友阿小北湖有机农业有限公司董事,汨罗民泰恒生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郴州友阿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龙桂元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龙桂元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龙桂元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崔向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1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沙市韶山路百货大楼团委副书记、家电部副经理、业务科副科长、侨汇部经理、经理办副主任、经理助理、长沙阿波罗商业城副总经理、友阿控股副总裁,本公司董事。现任友阿控股董事,湖南友阿电器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友阿彩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崔向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崔向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崔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薛宏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中专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长沙友谊商店儿童部经理,本公司儿童文体经营公司经理、品牌拓展部部长,本公司董事。现任友阿奥特莱斯分公司总经理,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南友阿奥莱城商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郴州友阿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邵阳友谊阿波罗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友阿奥特莱斯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副总裁、奥特莱斯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薛宏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薛宏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宏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陈学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1996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沙阿波罗商业城宣传干事、长沙阿波罗商业广场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书记、友阿控股总裁办公室主任。现任友阿控股董事,辣妹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陈学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学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学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陈学文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电话:0731-82293541;传真:0731-82243046;电子邮箱:cxw002277@126.com。
7、谭光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株洲车辆厂)工程师,共青团湖南省委事业发展中心企业管理科科长,湖南省同程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怀化市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德市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湖南省同程亲和力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政委、董事。现任湖南旭高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沙市旅行社协会常务副会长,湖南省旅行社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师,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谭光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谭光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谭光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杨迪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9月出生,湖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湖南省财政厅所属湖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主任、副所长,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原国家审计署所属的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负责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湖南分所负责人,中瑞岳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湖南分所负责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邵阳崇信塑胶有限公司董事,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总经理,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迪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迪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迪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汪峥嵘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外运湖北分公司总办职员、湖南省好食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沙五十七度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长沙五十七度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沙卓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长沙五十七度湘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长沙小猪猪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龙牌湘菜研发应用(长沙)有限公司经理,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汪峥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汪峥嵘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峥嵘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江南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沙友谊集团内务科主管、株洲家润多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江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江南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1、高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8年参加工作,曾任阿波罗商业广场营运中心经理助理、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高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高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高晟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联系电话:0731-82295528;传真:0731-82243046;电子邮箱:gs_22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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