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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宜兴市青墩路1号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千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吴叶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4、5、6、8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3、议案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千、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恒秀、张翼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苏成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4.7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2024年3月4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19,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具体内容请详见已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68,3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07元/股,最低价为18.4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2,597,369.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回购方案的要求。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表格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在回购前和回购后的变化系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届满,股份数量为898,154股,于2024年3月25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请详见已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168,341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本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红利总额: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31,778,411.80元(含税)调整为31,766,331.80(含税)。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公司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不变,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07,667,617股调整为207,649,497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发生完成股份回购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6,923,506.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07,941股后为158,892,0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1,778,411.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70%。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07,941股后,参与转增股本的股数为158,892,059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67,617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上述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通过该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自2024年3月22日首次发生回购至回购完成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68,34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168,341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公司根据分配方案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调整如下:截至2024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68,341股后为158,831,6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1,778,411.80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68%。同时,公司以158,831,659股为基数,合计拟以资本公积转增47,649,497股(转增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49,497股。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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