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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1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97%,最高成交价为19.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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