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2栋3F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的关联股东董宁、叶加圣、唐世悦、曹桂平、合肥埃珏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埃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晓雯、李贝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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