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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数量:187,888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3%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5月23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5月23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87,888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无变化。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13日出具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4)第0019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5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60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缴股款金额合计人民币2,976,145.9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976,145.92元。由于这些归属的股票均系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故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不变,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187,888股。

  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704,343.44元,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325元/股。本次可归属的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187,888股。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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