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叶继跃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程沧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程沧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3518360
传真:0576-83518360
电子邮箱:sanweixiangjiao@yeah.net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518号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程沧先生简历
程沧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建昊集团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北京宜众通达财经公关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国海证券上海宝源路营业部副总经理、珠海中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前海平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发展部高级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518号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继跃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部分董事通过在线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程沧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1项、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第10项议案关联股东叶继跃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曹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三维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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