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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24-4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5月22日,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2.1条之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2、根据《上市规则》第9.2.4条之规定,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9.2.1条第(四)款之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一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9.2.4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45号)。本次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退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之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实控人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息余额约为14,285.13万元,其中违规担保余额5,290.50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994.63万元。公司因违规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消除。

  4、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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