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以下简称“LiDFOB”)、1,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以下简称“MMDS”)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不低于3.7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开展“新建年产500吨LiDFOB、1,000吨MMDS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开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投资协议、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登记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基于对MMDS产品未来市场前景的信心,公司加强对MMDS产品工艺优化研究,并取得了成果,在投资总额基本不变的情况下,MMDS产品设计产能可由1,000吨/年提升至2,000吨/年。基于以上基础,公司将本项目调整为:“新建年产500吨LiDFOB、2,000吨MMDS项目”。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通过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经过公开竞价,以人民币17,286,848元,竞得编号为张地2023G31号地块(宗地号:320582008015GB00043)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本次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
1、出让人: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块编号:张地2023G31号
3、坐落位置:张家港市保税区南海路北侧
4、出让面积:30,704.88平方米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价款:17,286,848元
7、出让期限:30年
(二)出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将用于满足公司本项目的生产建设需要。本项目将丰富公司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产品种类,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的布局,更好地满足客户产品产能配套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长期稳定经营奠定基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公司还需要及时缴纳成交地价款并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项目建设还需取得政府部门必要的审批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推进上述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落实与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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