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丰山全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全诺”),系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65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丰山全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34.4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丰山全诺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本公司对丰山全诺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丰山全诺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障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公司为丰山全诺2024年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4,4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 本次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4年5月2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丰山全诺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农商行”)签订《企业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650万元。公司、丰山全诺、大丰农商行同时签订《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丰山全诺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丰山全诺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650万元人民币
4、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丰山全诺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保障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促进其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积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积金额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31,300.00万元,截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20,702.62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3.31%,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3.29%。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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