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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浙商资本、浙商投资共同参与设立浙江浙商专精特新(金华)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为有力地支持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更好地发挥投资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助力省内经济发展与战略部署,公司两家投资子公司浙商资本和浙商投资,拟参与设立浙江浙商专精特新(金华)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华基金”)。金华基金规模20亿元,浙商资本拟与浙商投资共同出资8亿元参与设立,其中由浙商投资出资7.8亿元,浙商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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