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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406,243股,占公司总股本83,317,500股的比例为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9.99元/股,最低价为212.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12,548.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发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总计回购股份406,243股,公司可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届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出售完毕上述已回购股份,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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