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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5-议案1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柏豪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91,013,9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70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90,620,1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61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9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5,912,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518,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8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9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1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1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1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0,62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反对39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392%;反对39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1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1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1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0,76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8%;反对25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5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72%;反对25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9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1,013,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1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01选举孙柏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76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65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072%。

  13.02选举孙瑞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392%。

  13.03选举孙孟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477%。

  13.04选举卓建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392%。

  13.05选举林宗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392%。

  13.06选举陈国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392%。

  表决结果: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01选举梁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392%。

  14.02选举陈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392%。

  14.03选举杨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477%。

  表决结果: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孙柏豪先生、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林宗圣先生、陈国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梁晨先生、陈瑞先生、杨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9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01选举林朝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392%。

  15.02选举陈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90,620,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518,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3477%。

  表决结果: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新当选的监事林朝南先生和陈晓燕女士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杨玥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静娴、祝悦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3086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32.308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32.3086万元。

  注:

  1、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在办理中。相关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7月6日期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朱晓峰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

  联系电话:0592-3107822

  传    真:0592-3130335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孙柏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孙柏豪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柏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国汉先生、朱晓峰先生、熊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国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且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江秋盈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培治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时限,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林朝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选举林朝南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孙柏豪先生、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林宗圣先生、陈国汉先生;

  (二)独立董事:梁晨先生、陈瑞先生、杨晶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董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林朝南先生(监事会主席)、陈晓燕女士;

  (二)职工代表监事:杨玥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孙柏豪先生、林宗圣先生、陈瑞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陈瑞先生为独立董事,孙柏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杨晶女士、陈瑞先生、卓建荣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杨晶女士、陈瑞先生为独立董事,杨晶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瑞先生、梁晨先生、孙柏豪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陈瑞先生、梁晨先生为独立董事,陈瑞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梁晨先生、杨晶女士、孙瑞鸿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梁晨先生、杨晶女士为独立董事,梁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如下:

  (一)总经理:孙柏豪先生

  (二)副总经理:陈国汉先生、朱晓峰先生、熊希先生

  (三)财务总监:陈国汉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朱晓峰先生

  (五)审计部负责人:江秋盈女士

  (六)证券事务代表:林培治女士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晓峰先生、林培治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107822

  传真号码:0592-3130335

  办公邮箱:xinhee_ir@xinhee.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392号欣贺研发设计中心

  五、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独立董事陈友梅先生、吴锦凤女士自本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友梅先生、吴锦凤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陈友梅先生、吴锦凤女士在任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孙柏豪先生:中国台湾籍,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2018年加入公司,历任董事长特助、大数据管理部总监、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市湖里区政协委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氏家族成员,具体为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孙马宝玉女士和孙柏豪先生,其中孙马宝玉女士与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系母子(女)关系,孙孟慧女士与卓建荣先生系夫妻关系,孙瑞鸿先生与孙柏豪先生系父子关系;截至目前,孙氏家族成员通过欣贺国际有限公司、厦门欣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巨富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5.39%的股份,卓建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14%的股份,孙柏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5.56%的股份。孙柏豪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国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EMBA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福建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厦门市非公党建领军人才。曾先后任职于厦门海燕实业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太平综合物流有限公司、厦门速传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中悦(厦门)服饰有限公司,均从事财务工作。现任厦门市湖里区人大代表,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陈国汉先生通过厦门欣嘉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41万股,持股比例0.11%。陈国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晓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法学学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和独立董事资格,2006年至2008年担任中悦(厦门)服饰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09年1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法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朱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2018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拓展部总监、市场中心总监及奥莱事业部运营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市场副总裁。

  截至目前,熊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其中包含本公司股权激励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符合解除限售要求需进行回购注销,此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熊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秋盈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州大学,中级审计师。2011年7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江秋盈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培治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11月至2023年1月任职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2023年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林培治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培治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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