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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630,0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13,996,819.40元=1,139,968,194股×0.1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91623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91623元/股=113,996,819.40元÷1,149,598,194股)。

  综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991623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49,598,194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3,996,819.4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5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方案自披露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将在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630,000股后的1,139,968,1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咨询联系人:张燕

  咨询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电话:0571—8278335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债券代码:127103

  2、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3、 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5.73元/股

  4、 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5.63元/股

  5、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30日

  一、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45号)同意注册,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 200,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南转债”,债券代码“127103”。

  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 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49,598,194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3,996,819.40元(含税)。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9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除权除息为2024年5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91623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91623元/股=113,996,819.40元÷1,149,598,194股)。

  (二) 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东南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5.73-0.0991623=5.63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东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5.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 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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