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5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淼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4、 常务副总经理马冬达先生、副总经理徐炜女士、副总经理沈燕萍女士、人力资源总监黄锦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总审计师厉昊嘉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0的回避情况:关联股东魏荣明(持有股份472,500股)、马建忠(持有股份414,260股)、陈传亮(持有股份86,94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3,7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议案10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议案11的回避情况:关联股东胡建民(持有股份99,75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等股份不计入议案11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非儿律师、叶帆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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