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5,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为其向国内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沾化永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永太”)本金5,000万元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沾化永太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03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耿局村北首
法定代表人:黄卫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2-氟-3-氯硝基苯550吨/年、邻氟硝基苯500吨/年、四氟对苯二甲酸300吨/年生产、销售;2.6-二氯氟苯1000吨/年、邻二氟苯500吨/年、邻氟苯胺200吨/年、对氟苯胺200吨/年、1,2,4-三氟苯200吨/年、100吨邻氟苯酚100吨/年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山东永太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山东永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3月31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净资产二者相加结果不一致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山东沾化永太药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因对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48,702.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3%。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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