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漓江路11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骏先生、副董事长秦晓兰女士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选择远程线上接入,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乐其中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辛晨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0、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议案名称:《关于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5.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6.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7.00《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9.01、10、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6、7、8、10、11、12、13、15、1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3,关联股东刘骏、秦晓兰、无锡日联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共创日联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朱军辉、钱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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