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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2点40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2点4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其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股东汇报。

  (三)上述提案中,上述议案中,议案10.00是议案11.00的前提,作为前提的议案表决通过后,后续议案表决结果方可生效。议案10.00、1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5%的股东,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9:30-17:30。

  3、登记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沈熙

  3、联系电话:0731-58617999

  4、地址: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

  5、传真:0731-58617999

  六、 备查文件

  1、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 附件资料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9”,投票简称为“永达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引,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少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获悉其母亲朱七娥女士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朱七娥女士于2024年5月13日至5月22日期间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朱七娥女士通过上述交易共计获利人民币323.06元。计算方法为:(最高卖出价-最低买入价)*股数-相关税费=(17.05-16.47)*600-24.94=323.0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少华先生及其母亲朱七娥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 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1、依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按照上述规定,朱七娥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短线交易收益323.06元已全部上缴公司。

  2、经与陈少华先生确认,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朱七娥女士误操作所致,其本人对此次交易行为的发生并不知情,在此次交易期间亦未向朱七娥女士透露公司未披露的经营信息或给予投资建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合规培训和宣导,要求全体董监高引以为戒,积极做好个人及亲属账户的管理和法规的宣贯,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进一步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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