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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 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股东鸿达成有限公司、XING XIUQING及邢正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XING XIUQING先生及邢正先生与XING XIUQING先生控制的鸿达成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5月22日到期,经各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XING XIUQING先生、邢正先生与XING XIUQING先生控制的鸿达成有限公司仍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XING XIUQING先生和邢正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XING XIUQING先生、邢正先生与XING XIUQING先生控制的鸿达成有限公司的通知,XING XIUQING先生、邢正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5月22日到期后不再续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XING XIUQING先生、邢正先生、鸿达成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5月22日到期。为维护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管理团队结构稳定,实现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

  在协议有效期内,上述一致行动人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各方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情况说明

  2024年5月22日,XING XIUQING先生、邢正先生与鸿达成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关于一致行动安排的相关协议。

  因XING XIUQING先生和邢正先生为兄弟关系,鸿达成有限公司为XING XIUQING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章第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XING XIUQING先生、邢正先生与鸿达成有限公司仍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XING XIUQING先生、邢正先生和鸿达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4年5月22日总股本235,626,935股计算。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XING XIUQING先生、邢正先生,其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公司股东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不违反《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备查文件

  《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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