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因其个人与翁淑华女士离婚纠纷已经相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沪0104执5792号、6723号、6725号、6727号、6729号、6731号),裁定冻结黄韬先生持有的10,000,000股公司股份(公告编号:2023-040),根据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该部分被冻结股份将会被司法强制执行(公告编号:2024-007、2024-019)。
● 司法处置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司法处置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本次司法处置实施完毕。
● 其他权益变动事项:自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33.49%变动减少至32.46%,变动比例达到总股本的1.03%。
一、 司法处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被处置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司法处置的实施结果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以下事项披露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司法处置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处置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处置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处置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处置是否未达到处置计划最低处置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5月23日,公司收到通知,黄韬先生累计司法处置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超过1.00%。本次权益变动后,黄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9,980,304股,持股比例由33.49%变为32.46%,权益变动比例为1.03%,本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均以公司上市时总股本(400,010,000股)进行测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均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00,458,500股)进行测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被司法处置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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