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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11007        债券代码:永和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公司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景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童嘉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8、议案11-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为议案5-9、议案12-13。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9-10、议案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为公司董事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股东为公司监事及与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10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童建国、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童利民、童嘉成、童乐对议案12、13回避表决。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项瑾、胡海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在《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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