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5月27日起,调整以下基金在直销渠道的申购(含定投申购)起点金额、最小追加申购金额及最低赎回份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调整内容
自2024年5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单笔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的起点金额调整为1元(含申购费),最小追加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含申购费)。
自2024年5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包括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赎回上述基金时,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其中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0.01份基金份额。
如以上各业务最低限额与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2 只基金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披露的相关公告。
2、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诺安联创顺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暂未在公司直销柜台销售,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相关公告、通知。
3、 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基金招募书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更新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前述调整内容。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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