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人民币0.65元(含税)调整为0.65003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因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增加至40,000股,由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972,100,000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1,865,000元(含税)。如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增加至40,000股,参与本次分配的股份总数变更为972,060,000股。依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65003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631,865,000÷972,060,000≈0.65003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0.65003×972,060,000=631,868,161.8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后的每股分配金额为0.65003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31,868,16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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