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部分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平稳运行,本行拟选举一名外部监事。本行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与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监事选举工作原则、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本次监事选举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监事资格、监事选举程序进行。
2、完善治理原则。本次监事选举以保证本行监事会结构稳定,保持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长期性、持续性,促进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为原则。
3、协商沟通原则。本次监事选举将坚持充分协商、有效沟通的原则。
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已经提名股东监事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同时提名外部监事。
2、外部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项情况,并负责向本行监事会提供所提名候选人的简历等书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选人也应当向本行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义务。
3、外部监事候选人原则上由股东提名产生。当股东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数少于拟选任人数时,可以由监事会提名补足。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和提案内容
1、在提案时登记在册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在下述期限内提出监事候选人。
2、提案期限为2024年5月24日至5月27日,提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7日17:00。
3、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监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10-66223772;传真:010-66223833。
4、本次提名文件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2024年5月27日17:00前将提名材料的原件送达至本行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如采取邮寄的方式,提名材料的原件必须在2024年5月27日17:00前邮寄至本行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指定联系人收到时间为准)。
5、提案内容包括:
(1)监事候选人提名函(原件、格式参见附件1);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格式参见附件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6、提名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附件1: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附件2: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北京银行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本人 同意被提名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能够履行监事职责。
被提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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