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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控产发”)持有公司股份144,680,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本次股份质押后,唐控产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384,38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6.8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3%。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唐控产发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三、股份质押说明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2、目前,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所持公司股票质押率处于合理水平,且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行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足额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

  3、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绿建”或者“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股份”或者“公司”)为风范绿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风范股份已实际为风范绿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4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3年12月29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16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见下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

  住所:常熟市董浜镇华烨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赵建军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工程结构用冷弯型钢、方矩钢管(直接成方焊管)、钢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幕墙围护复合材料的研发、销售;建筑安装与工程服务;塔桅结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与销售;钢材、纺针织品原料、水性防腐涂料、环保涂料、新能源材料和设备、光电材料和设备、输配电控制材料和设备的销售。

  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风范绿建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风范股份为风范绿建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新增担保金额:0.5亿元人民币

  4、债权发生期间:自2024年05月24日起至2025年05月24日止

  5、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及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风范股份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风范绿建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常熟风范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晶樱光电提供的累计发生对外担保总额11.54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2亿元),控股公司间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66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总额为3.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28%。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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