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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至辉中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至辉中安”)持有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信林”)1,467,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且已于2022年5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至辉中安出具的《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经营需要,拟减持700,000股。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26%,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至辉中安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且投资公司的期限为超过36个月但不超过48个月,因此在减持期间,至辉中安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减持。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迈信林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迈信林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将所持有的迈信林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迈信林所有。

  (3)在本单位所持迈信林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单位自身需要,本单位存在适当减持迈信林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单位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单位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4)如本单位拟减持迈信林股份,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至辉中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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