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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小兵先生、财务总监朱宇华先生、副总裁刘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为关联交易议案,参会的关联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杨剑实行了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份302,254,846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振强、武千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租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5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固定资产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出租方”)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24个月。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租金等款项后,以合计人民币200元回购相关资产。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承租方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可以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固定资产,并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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