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周茂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
(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周茂林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梦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陈梦媛女士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本人已报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公司现暂由法定代表人周茂林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陈梦媛女士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陈梦媛女士将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101、201、301、401、501。
电话:020-39184660
传真:020-39122156
电子信箱:dm@smartgiant.com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简历:
1、刘洋先生简历
刘洋先生,197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硕士学位,电子技术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任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任广州宏达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13年8月,任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3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广州思林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香港思林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获2018年度番禺区急需紧缺人才、2020年度番禺区禺山产业高端人才、2021年度番禺区禺山产业高端人才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86%的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珠海横琴思林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32%的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10.18%。刘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陈梦媛女士简历
陈梦媛女士,199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埃塞克高等商学院(ESSEC Business School),金融专业和金融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华住集团投资者关系助理、AP China Unicorn Fund SPC分析师、BFB GROUP LTD投资者关系经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梦媛女士未持有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
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证券事务代表李静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静华女士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静华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李静华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振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二、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辞职及聘任情况
公司收到内审负责人伍世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伍世健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公司对伍世健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丽清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上述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大道1003号2号楼101、201、301、401、501。
电话:020-39184660
传真:020-39122156
电子信箱:dm@smartgiant.com
特此公告。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简历:
1、杨振瑞先生简历
杨振瑞先生,1996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硕士学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振瑞先生未持有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马丽清女士简历
马丽清女士,1977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1年9月至2012年3月任广州正道科技有限公司会计;2012年3月至2014年8月任广州通力集团会计,2014年9月至今,任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丽清女士通过珠海横琴思林杰投资企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1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422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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