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5月24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两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款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如再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27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重新计算。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8年10月23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1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9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元转债”,债券代码“118026”。
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利元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18.94元/股,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2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3年1月6日,因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304,362股股票的登记手续,转股价格由218.94元/股调整为218.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2月7日生效。
2023年6月2日,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74.8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6日生效。
2023年6月20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4.87元/股调整为124.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20日生效。
2023年12月1日,因公司股票价格触及《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5.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2月5日生效。
截至目前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为45.00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自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即38.25元/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利元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调整、行业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周俊雄、卢家红、周俊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利元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两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款的次一交易日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如再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4年7月29日(2024年7月27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重新计算,之后若再次触发“利元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利元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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