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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芯晟”)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

  近日,公司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中心区机构专用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等,如经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时,公司法务部、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均有权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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