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张蕾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独立董事赵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为所控制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吴焕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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