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减持于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参股公司艾芬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豪”)不超过25,390,428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减持计划”),占艾芬豪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具体比例以实际减持为准,相关股票减持和披露需同时遵守加拿大证券法律)。
● 本次拟减持参股公司股票仅为公司初步意向、尚未确定交易对手、尚无明确交易价格,能否成交以及具体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交易在未知交易时间、数量、价格以及交易对手方等要素的情况下,公司尚不确定是否会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源配置,释放公司部分投资价值,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减持不超过25,390,428股艾芬豪股票,占艾芬豪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具体比例以实际减持为准,相关股票减持和披露需同时遵守加拿大证券法律)。
二、交易情况介绍
(一)交易标的
本次计划择机减持参股公司艾芬豪不超过25,390,428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具体比例以实际减持为准)。
(二)艾芬豪基本情况
艾芬豪英文名Ivanhoe Mines Ltd.,成立于1993年4月29日,注册地为:Suite 654-999 Canada Place, Vancouver,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V6C 3E1,主营业务主要为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于2012年10月23日在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TSX:IVN。根据2024年4月30日艾芬豪股价18.66加元/股测算,其总市值约为237亿加元(折合美元约为175亿美元)。艾芬豪主要股东构成如下:中信金属持股比例约24.78%,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约13.03%,Robert M. Friedland 持股比例约12.84%,其他基金、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约49.35%。
1、艾芬豪财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艾芬豪总资产50.00亿美元,净资产35.81亿美元,2023年归母净利润3.19亿美元(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艾芬豪总资产50.76亿美元,净资产36.34亿美元,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0.66亿美元(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中信金属持股情况
中信金属通过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14,671,533股艾芬豪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4.78%,前述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及被查封、冻结等,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减持计划
1、交易时间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交易数量及方式
通过加拿大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择机减持不超过25,390,428股股票,占艾芬豪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具体比例以实际减持为准)。
3、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需要同时符合中国和加拿大法律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按照本次最大减持数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减持艾芬豪股票可实现的收益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因此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减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减持目的
截至2024年4月30日,中信金属通过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14,671,533股艾芬豪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4.78%,中信金属所持艾芬豪股票对应市值约为307亿元人民币(按照艾芬豪2024年4月30日股价测算),实现了较好的投资回报。为释放公司部分投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当前实现较好收益的减持窗口期进行本次股票减持交易。
(二)对公司在艾芬豪股东权利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如按照最大减持数量测算,中信金属对艾芬豪持股数量为289,281,105股,比例仍超过20%(按艾芬豪目前的股本总额计算),对公司在艾芬豪的董事席位等股东相关权利无影响。本次减持是公司综合考虑后的战略经济行为,不妨碍公司对艾芬豪长期以来的战略投资。本次减持不影响公司聚焦上游资源投资的长期发展战略,中信金属将持续加强与艾芬豪的长期稳固战略合作。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市场情况、艾芬豪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际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35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1日 15 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城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1日
至2024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的相关公告与文件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涉及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2024年6月4日 (9:00至11:30,13:30至16:30)。
(四)登记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超
电话:010-59662188
传真:010-84865089
电子信箱:citicmetal@citic.com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4-033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献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基于境外监管的要求,出于谨慎性原则,在参股公司担任董事的马满福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减持参股公司部分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提请召开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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