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60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3日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厚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夏厚君先生、涂大记先生、李耀邦先生、聂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敬先生、吕炜劼先生、申屠宝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59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夏厚君先生、涂大记先生、李耀邦先生、聂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敬先生、吕炜劼先生、申屠宝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延安先生、李亮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 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夏后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夏厚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1989年7月至1997年7月,于湖北省麻城市乘马岗中学任教;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上海绿励文具有限公司;1998年4月至2000年1月任职于上海万如纸业有限公司;2000年4月至2017年8月,历任上海砂威总经理、福莱喷绘总经理等职;2009年6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夏厚君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嘉兴市进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进取投资”)的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厚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7,483,500股,通过进取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911,562股。
2、涂大记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7月至2002年9月,于湖北省麻城市王福店中学任教;2002年9月至2007年8月,历任上海砂威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17年8月,历任福莱喷绘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6月起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涂大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涂大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745,000股。
3、李耀邦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自2005年10月至2021年7月在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任职:2005年10月至2007年2月任职研发中心亚太区技术中心实验室主管;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于美国费城参加研发中心研发管理培训生项目;2008年10月至2012年9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亚太区技术中心技术经理;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于德国施塔德任职药品和食品业务部工厂生产经理(CEO全球人才项目);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工业和功能涂料研发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亚太区工业及功能涂料商务总监;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任职涂料材料业务部大中华区商务总监兼亚太区工业涂料商务总监。2021年7月至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10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兼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李耀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耀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63,500股。
4、聂胜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公司任职,先后从事助理、生产主管、业务员、生产副经理、标签业务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销售副总监、销售总监、标签业务常务副总经理等职位,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位。
聂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71,800股,通过进取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89,375股。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敬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02年8月至2007年8月,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2007年8月至今,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师。
李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吕炜劼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先后在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系任教,在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首席法律顾问。自2008年起在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从事执业律师至今,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任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杭州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炜劼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炜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申屠宝卿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89年7月开始,先后在浙江大学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6年12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职教授、博导。自2021年6月16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申屠宝卿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屠宝卿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延安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2003年2月,任黄冈市黄州区国营白潭湖养殖场会计;2003年2月至2007年2月,任上海砂威财务经理;2007年2月至2015年3月,任福莱喷绘财务总监;2015年3月至2021年6月,担任公司工作财务总监、董事职务;2021年6月16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刘延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延安先生通过进取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52,500股。
2、李亮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9年5月,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任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助理、审计员。2018年9月至今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员。2022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职务。
李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61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3日以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延安先生、李亮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莱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4-062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4日
至2024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信息。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福莱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公司九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叶婷婷
联系电话:0573-89100971
电子邮箱:zqsw@fulai.com.cn
传真号码:0573-89100971
邮编:3141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利群路269号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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