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科芯片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3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颖先生主持。
2、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徐小刚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国斌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马羽先生、副总经理徐骅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或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7、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8、9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7-10为关联交易议案,其中议案7、10关联股东戚瑞斌(持股数19,294,174,持股比例1.63%)回避表决;议案8、9关联股东中电科芯片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303,590,748,持股比例25.64%)、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数145,530,144,持股比例12.29%)、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19,707,588,持股比例1.66%)回避表决;
3、议案6-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顺、朱贞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电科芯片 公告编号:2024-025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日报》的《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1年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等方式完成购买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晶实业”)100%股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瑞晶实业2023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2021年至2023年度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未实现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补偿义务方签署的《关于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格对业绩补偿义务方持有的公司股份107,627股进行回购并全部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84,167,119股,以此计算,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184,059,49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1,184,059,492元人民币,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5月28日起45日内,每日9:00-11:30;14: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36号附2号微电园研发楼3期6栋3层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3-65860877
5.邮箱地址:cetc600877@163.com
6.邮政编码:401331
7.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日或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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