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此金额,不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此金额),回购价格不超过4.39元/股(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4.40元/股调整为4.39元/股,具体计算方式: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5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0,045,79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2.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7,354,369.9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回购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的情形。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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