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3 证券简称:慕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38,03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38,034股后的398,771,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8,771,966.00元。
2、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98,771,966.00元/400,010,000股*10股=9.969049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969049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的分红比例),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38,03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98,771,966.00元/400,010,000股*10股=9.969049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969049元/股。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38,034股后的398,771,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4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
咨询联系人:赵元贵、杨娜娜
咨询电话:0769-85035088
传真电话:0769-850581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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