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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5月11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4年5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咨询。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恢复原前端申购费率的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恢复原前端申购费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所有招商银行手机银行客户。

  二、适用基金范围

  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010011)

  三、具体内容

  自2024年5月30日起,凡通过招商银行手机银行办理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下申购业务的投资者,恢复原前端申购费率。原前端申购费率详细情况如下:

  景顺长城景颐招利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22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证监会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5月28日刊登了《景顺长城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实际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374,023.95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76,993.29元,C 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97,030.66元,将分别按本基金进入清算期的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5月28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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