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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本次发行的相关授权有效期为自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2024年6月15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根据公司本次发行的安排,为使本次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本次发行决议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本次发行决议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再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止。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及授权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草滩三路5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共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欣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延长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进展,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5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草滩三路5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采用现场和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少武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同意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2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三路石羊工业园区A19号楼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2日

  至2024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复印件等股权证明文件;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异地股东应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传真或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三路石羊工业园区A19号楼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三路石羊工业园区A19号楼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18;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赵爱香

  电话:029-86183766

  传真:029-89820615

  邮箱:mbyyjt@163.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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