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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91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于2024年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根据要求,公司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相关子公司、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所涉事项开展核查落实并积极准备回复材料。鉴于此次《年报问询函》回复部分事项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且涉及部分事项尚需各方进一步沟通、确认,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将于相关回复工作完成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078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此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截止目前,公司股票交易仍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4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西发,股票代码:000752)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5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此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决定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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