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4-03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案件尚未仲裁;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尚无法判断本次仲裁事项涉案金额;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预计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达电影”)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DC20241388号补偿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林宁就公司与其于2018年11月26日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于2021年6月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提出仲裁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1、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林宁
被申请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仲裁请求
万达影视2022年度业绩不达标受行业及市场环境变化影响,请求裁决免除或减免申请人2022年度应补偿股份责任。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尚未裁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仲裁或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最近12个月,除上述涉及的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5,361.8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67%,主要类别为租赁合同纠纷、影视合同纠纷等。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公司以总价1元回购注销,预计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仲裁,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积极应对,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DC20241388号补偿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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