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4-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80)。

  截至2024年5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90)。

  (二)截至2024年5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30,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7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8.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38元/股,成交金额50,971,395.0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截至2024年5月2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实施。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2,830,849股,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一)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二)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