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曼股份”)于近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发行价格为27.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094.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854.88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 [2021]第448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2021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021年11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广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广聚”)为募投项目“城市照明运营维护平台及数据分析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嘉广聚、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6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10551000000717184)的节余利息人民币13,039.82元于2022年6月23日全部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70.94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自此,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均全部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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